为切实保障全县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中共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外聘用人员信息采集及用人额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宾编办发〔2026〕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宾川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宾川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人
1.负责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应急局日常工作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志愿从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4.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以后出生)。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有驾驶证优先考虑(具有2年以上驾龄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30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金牛镇正中路县应急管理局2楼最西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电话报名联系人:县应急局艾老师
联系电话:0872-7148816
(4)报名所需材料:①《宾川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由宾川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时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核以面试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方式为谈话了解、现场实作考核,面试当天请应聘者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综合审查评定和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4)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宾川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核实报考资格、人事档案(如有)等,形成考察结论。由个人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100米跑、双杠臂屈伸,具体标准按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测试科目、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后及时通知。
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宾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区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宾川县鸿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宾川县金牛镇白塔村委会沟头上村05号
联系电话:15911206577)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办理或无法提供完整聘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宾川县鸿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宾川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合同。
(3)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可续签合同;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终止。
(1)受聘人员待遇面议,按规定购买保险,享受差旅费报销政策及工会福利等。
(2)按规定享受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被通知参加应聘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由宾川县应急管理局自主组织,双向选择,不举办及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宾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2-7148816。
来源:宾川微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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